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办理:
参保单位提供工资单,已核定的《养老保险手册》,按规定确定补缴基数,在系统内做补缴处理,打印补缴单,经专管员审核盖章、副处长复核盖章。补缴基数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由处长复核盖章。
个人办理:
参保人要到指定的代理收费金融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日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电话:0412-5538216
鞍山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81号
电话:0412-558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