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按本人工资作为基数缴费,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我市失业保险费率个人按0.5%、用人单位(不含企业)按1.5%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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