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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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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

英文名: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aoning (UST 简称:“辽科大” 所在地:鞍山 院校代码:10146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工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卓越计划普通本科
  •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020-01-07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艺术类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36782.77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77平方米;生师比17.29:1;专任教师118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365.0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226.63元;图书183.1万册,生均图书83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以及人才培养质量高、就业好的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预留本科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预留计划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各批次投档前投入。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序号专业代码艺术类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人)1130201音乐表演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00002130301表演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00003130310动画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00004130503环境设计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00005130504产品设计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0000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艺术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一等10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3000元; 辽宁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设立标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年·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公平公正,根据科大学发6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学发[2017]5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奖学金评比办法(修订)》的通知进行评审。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批次设置情况及投档原则 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如在辽宁省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音乐表演、表演等非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 1)有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有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录取时,采用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 2)无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无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须与我校艺术类专业及计划对应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时,采用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 3)辽宁省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统考专业、专业方向、成绩专门化等需满足下列具体要求: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任意一项均可)。 4)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有关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美术类专业(辽宁省除外)的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三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音乐表演、表演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录取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三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招生省份有统一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与上述学校录取原则不一致时,以招生省份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为学校录取原则。 (3)违规考生的处理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校考日程安排等严格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1)专业校考报名方式: 按照允许我校校考的有关省招考办的规定执行,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规定校考考点统一组织报名(招生省份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且具有艺术类考生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报名。 (3)专业校考考试时间及地点: 序号省份考试地点考试时间招考专业及招考方向1吉林长春职业技术学院1月16日音乐表演、表演2山西山西传媒学院1月19日表演山西艺术职业学院2月15日音乐表演3山东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月15日音乐表演、表演4河北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2月25日音乐表演、表演5辽宁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3月6日考试3月4-5日现场报名表演 具体我校艺术类专业加试的省份、时间、地点,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4)专业校考科目与分值: 招考专业及招考方向校考形式及要求音乐表演1)演唱歌曲一首 260分;2)视唱 40分;表演1)语言类(曲艺)节目 200分;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 100分; (5)计划安排情况及合格人数比例说明: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地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例不超过4:1,安排招生计划。 (6)专业校考考试成绩信息公示网址: http://www.ustl.edu.cn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考生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高考加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后的分数安排专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招生与就业处) 成绩咨询电话:(0412)5928501(教务处) 表演专业咨询:(0412)5929327(艺术学院) 美术专业咨询:(0412)5929120(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招生申诉电话:(0412)5928028(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电子邮箱:a5929096@126.com 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详情
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计划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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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5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8平方米;生师比17.0;专任教师118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5.0%;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678.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722.3元;图书184.2万册,生均图书81.2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不设预留计划。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中职升本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原则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告为准。三、专业设置说明本科专业设置如下: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        020301K金融学四年3-8年文史/理工经济学42002        020302金融工程四年3-8年文史/理工经济学42003        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3-8年文史/理工经济学42004        030101K法学四年3-8年文史/理工法学42005        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四年3-8年理工理学42006        070202应用物理学四年3-8年理工理学42007        070302应用化学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8        080201机械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9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0      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1      080204机械电子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2      080205工业设计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13      08020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4      080208汽车服务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15      080209T机械工艺技术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6      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7      080401材料科学与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8      080403材料化学四年3-8年理工理学420019      080404冶金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0      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1      080412T功能材料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2      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3      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4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5      080703通信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6      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7      080801自动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8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9      080902软件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30      080903网络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31      080905物联网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32      081001土木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3      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4      081006T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5      081201测绘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6      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7      081304T能源化学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8      081501采矿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9      081503矿物加工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0      082502环境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1      082801建筑学五年4-9年理工工学480042      083001生物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3      120105工程造价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4      120201K工商管理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5      120202市场营销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6      120203K会计学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7      120204财务管理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8      120901K旅游管理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9      130201音乐表演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0      130301表演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1      130310动画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2      130503环境设计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3      130504产品设计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执行。五、收退费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改委最新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3.奖助学贷等助学措施: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由中央政府(省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4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生?年。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1500元/年·人;三等1000元/年·人。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标准:1000-10000元/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六、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录取。艺术类: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条件。在辽宁省招生的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表演等非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有序志愿投档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任意一项均可)。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专业为表演,专业方向为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表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方式,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政策执行。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征集省份招考部门规定执行。4. 中(高)职升学:考生取得相应录取资格,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达到省规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录取。当总成绩相 同时,高职升学考生(非师范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按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政策执行。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政策。6.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原则普通类:按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以招生省的录取规定为学校录取原则)。在各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已经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属于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艺术类: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在各专业录取时,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艺术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已经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招生省份有统一录取原则执行该省录取原则,若无明确规定,执行我校录取原则。6.违规考生的处理: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7.联系电话、网址: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网址:http://www.ustl.edu.cn 详情
辽宁科技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26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2.办学地点及校址:普通本科专业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材料、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生物工程、工程造价、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3.67828万平方米(约合2753.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4平方米;生师比18:1;专任教师121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503.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798.5元;图书175.3万册,生均图书78.0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以及人才培养质量高、就业好的专业计划。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学校预留本科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各批次投档前投入。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2)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高职专科升本科软件工程专业、辽宁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收的中职升本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三、专业设置说明本科: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      020301K金融学四年3-8年文史/理工经济学42002      020302金融工程四年3-8年文史/理工经济学42003      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3-8年文史/理工经济学42004      030101K法学四年3-8年文史/理工法学42005      050201英语四年3-8年文史/理工文学48006      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四年3-8年理工理学42007      070202应用物理学四年3-8年理工理学42008      070302应用化学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9      080201机械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0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1 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2 080204机械电子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3 080205工业设计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14 08020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5 080208汽车服务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16 080209T机械工艺技术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7 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8 080401材料科学与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9 080403材料化学四年3-8年理工理学420020 080404冶金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1 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2 080412T功能材料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3 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4 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5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6 080703通信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7 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8 080801自动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9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30 080902软件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31 080903网络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32 080905物联网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33 081001土木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4 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5 08100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待批36 081006T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7 081201测绘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8 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9 081304T能源化学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0 081501采矿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1 081503矿物加工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2 082502环境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3 082801建筑学五年4-9年理工工学480044 083001生物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5 120105工程造价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6 120201K工商管理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7 120202市场营销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8 120203K会计学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9 120204财务管理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50 120801电子商务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51 120901K旅游管理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52 130201音乐表演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3 130204舞蹈表演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4 130301表演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5 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6 130310动画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7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8 130503环境设计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9 130504产品设计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执行。五、收费情况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扶贫助学的具体措施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一等10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3000元;辽宁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设立标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为了公平公正,根据科大学发6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学发[2017]5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奖学金评比办法(修订)》的通知进行评审。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七、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区、市)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1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区、市)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3.院校志愿及录取普通类招生,我校2018年根据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艺术类招生,所在批次,平行或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如在辽宁省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非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考生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高考加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后的分数安排专业。5.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部分专业的录取条件: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第三、四年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2700元,属学费较高类专业,在录取时只录取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2)普通类专业安排办法:我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办法录取,即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以招生省的录取规定为学校录取原则,其中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浙江省、上海市以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在第一至第六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在各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录取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 “语文”、“数学”、“外语”;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3)违规考生的处理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校考日程安排等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详见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1)报考条件: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1)有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有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才能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录取时,采用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2)无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无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须与我校艺术类专业及计划对应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才能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录取时,采用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3)辽宁省按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招考专业及方向、成绩专门化等需满足下列具体要求: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招考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对应专业为音乐表演,对应招考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方向,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J1流行、J2美声、J3民声,任意一项均可)。舞蹈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对应招考专业及方向为舞蹈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中国民间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对应的招考专业及方向为播音与主持艺术,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播音与主持艺术。  4)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有关省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美术类专业(辽宁省除外)的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录取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辽宁省美术类专业的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招生省份有统一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与上述学校录取原则不一致时,以招生省份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为学校录取原则。(5)违规考生的处理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7.联系电话、网址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网址:http://www.ust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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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06
 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2.办学地点及校址:普通本科专业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材料、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生物工程、工程造价、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3.7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7.3:1;专任教师118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3.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365.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226.6元;图书183.1万册,生均图书83.1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以及人才培养质量高、就业好的专业计划。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学校预留本科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各批次投档前投入。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高职专科升本科软件工程专业、辽宁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收的中职升本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三、专业设置说明本科: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020301K金融学四年3-8年文史/理工经济学42002020302金融工程四年3-8年文史/理工经济学42003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3-8年文史/理工经济学42004030101K法学四年3-8年文史/理工法学42005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四年3-8年理工理学42006070202应用物理学四年3-8年理工理学42007070302应用化学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8080201机械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9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0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1080204机械电子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2080205工业设计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1308020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4080208汽车服务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15080209T机械工艺技术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6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7080401材料科学与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8080403材料化学四年3-8年理工理学420019080404冶金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0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1080412T功能材料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2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3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4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5080703通信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6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7080801自动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8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9080902软件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30080903网络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31080905物联网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32081001土木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3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4081006T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5081201测绘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6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7081304T能源化学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8081501采矿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9081503矿物加工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0082502环境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1082801建筑学五年4-9年理工工学480042083001生物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3120105工程造价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4120201K工商管理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5120202市场营销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6120203K会计学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7120204财务管理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8120901K旅游管理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9130201音乐表演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0130301表演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1130310动画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2130503环境设计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3130504产品设计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执行。五、收费情况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改委最新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扶贫助学的具体措施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一等10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3000元;辽宁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设立标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年·人。为了公平公正,根据学发[2016]6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学发[2017]5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奖学金评比办法(修订)》的通知进行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七、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3.院校志愿及录取普通类招生,我校2019年根据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艺术类招生,所在批次,平行或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如在辽宁省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音乐表演、表演等非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考生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高考加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后的分数安排专业。5.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部分专业的录取条件: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第三、四年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2700元,属学费较高类专业,在录取时只录取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2)普通类专业安排办法: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录取,即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以招生省的录取规定为学校录取原则,其中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浙江省、上海市以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在各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 “语文”“数学”“外语”;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3)违规考生的处理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校考日程安排等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详见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1)报考条件: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1)有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有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录取时,采用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2)无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无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须与我校艺术类专业及计划对应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时,采用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3)辽宁省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统考专业、专业方向、成绩专门化等需满足下列具体要求: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任意一项均可)。4)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有关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美术类专业(辽宁省除外)的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三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音乐表演、表演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录取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三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招生省份有统一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与上述学校录取原则不一致时,以招生省份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为学校录取原则。(3)违规考生的处理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7.联系电话、网址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网址:http://www.ust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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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6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大学办学地点及校址:除人民武装以外的所有专业都在主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人民武装专业在我校人民武装学院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东街7号,省军区教导大队院内。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和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高职学制为2年和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8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3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2251万元,图书125万册。二、计划特别说明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502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3570人,面向外省招生1450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计划110人,招收高中毕业生3460人。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类所有专业及高职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三、专业设置说明本科: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 类071302材料化学4理学理学080205材料科学与工程4工学工学080201冶金工程4工学工学080205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工学工学080205金属材料工程4工学工学080203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4工学工学080501热能与动力工程4工学工学080602自动化4工学工学080603电子信息工程4工学工学080604通信工程4工学工学080401测控技术与仪器4工学工学070302应用化学4理学理学081801生物工程4工学工学081001环境工程4工学工学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4工学工学030101法学4法学法学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4经济学经济学020104金融学4经济学经济学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4理学理学070202应用物理学4理学理学110201工商管理4管理学管理学110201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方向)4管理学管理学110206旅游管理4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4管理学管理学110204财务管理4管理学管理学110209电子商务4管理学管理学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工学工学080611W软件工程4工学工学080613W网络工程4工学工学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工学工学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方向)4工学工学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方向)4工学工学080101采矿工程4工学工学080103矿物加工工程4工学工学080703土木工程4工学工学08070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工学工学081202交通工程4工学工学080901测绘工程4工学工学050201英语4文学文学080701建筑学5工学工学050408艺术设计4文学文学080303工业设计4文学文学050418动画4文学文学050412表演(声乐)4文学文学050412表演(曲艺)4文学文学080703土木工程2工学工学110206旅游管理2管理学管理学080611软件工程2工学工学高职: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 类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3 580204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3 58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 560301建筑工程技术3 640101旅游管理3 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 580203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3 620402市场开发与营销3 560702物业管理3 590102计算机网络技术3 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3 580302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3 550105材料工程技术(金属材料压力加工)3 550105材料工程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3 550102冶金技术3 550105电气自动化技术2 550105材料工程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2 550102冶金技术2 5803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2 650107人民武装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本科学费:动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表演(声乐)、表演(曲艺)10000元/年;英语、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4800元/年;网络工程专业46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在软件学院学习,前两年学费4600元/年,后两年学费9600元/年;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法学、会计学专业4000元/年,其余本科专业4200元/年。高职学费:旅游管理、物业管理、人民武装等专业4800元/年;其余高职专科各专业为5000元/年。以上收费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剩余的学费。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学金2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月150元、3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学生平安医疗保险,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区、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各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到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六、获奖说明2004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2005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①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转入相近专业学习。②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为3分,各专业录取时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6.联系电话、网址: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zsb@ustl.edu.cn,网址:http://www.ustl.edu.cn。辽宁科技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咨询电话:0412-2518000。7.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录取办法:艺术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河南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6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3分。艺术类表演(声乐)、表演(曲艺)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河南两省的表演(声乐)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课成绩占2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录取。详情
辽宁科技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0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大学办学地点及校址:除注明在营口校区办学的专业和人民武装专业以外的所有专业都在主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注明在营口校区办学的专业在营口市办学:地址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武装专业在我校人民武装学院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东街7号,省军区教导大队院内。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办学层次:本科、高职。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和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高职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8.2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3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3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6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260.59万元,图书129.12万册。二、计划特别说明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类所有专业及高职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在营口校区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三、专业设置说明本科: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71302材料化学4理学理学080205材料科学与工程4工学工学080201冶金工程4工学工学080201冶金工程(冶金机械方向)4工学工学080201冶金工程(冶金自动化方向)4工学工学080205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工学工学080205金属材料工程4工学工学080203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4工学工学080501热能与动力工程4工学工学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工学工学080602自动化4工学工学080603电子信息工程4工学工学080604通信工程4工学工学080401测控技术与仪器4工学工学070302应用化学4理学理学081801生物工程4工学工学081001环境工程4工学工学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煤化工方向)4工学工学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精细化工方向)4工学工学030101法学4法学法学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4经济学经济学020104金融学4经济学经济学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4理学理学070202应用物理学4理学理学110201工商管理4管理学管理学110202市场营销4管理学管理学110206旅游管理4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4管理学管理学110204财务管理4管理学管理学110209电子商务4管理学管理学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工学工学080611W软件工程4工学工学080613W网络工程4工学工学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工学工学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方向)4工学工学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方向)4工学工学080101采矿工程4工学工学080103矿物加工工程4工学工学080703土木工程4工学工学08070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工学工学081202交通工程4工学工学080901测绘工程4工学工学050201英语4文学文学080701建筑学5工学工学050408艺术设计4文学文学080303工业设计4文学文学050418动画4文学文学050412表演(声乐)4文学文学050412表演(曲艺)4文学文学080703土木工程2工学工学110206旅游管理2管理学管理学080611软件工程2工学工学高职: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3 580204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3 58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 560301建筑工程技术3 640101旅游管理3 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 580203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3 620402市场开发与营销3 560702物业管理3 590102计算机网络技术3 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3 580302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3 550105材料工程技术(金属材料压力加工)3 550105材料工程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3 550102冶金技术3 550105电气自动化技术3 550105材料工程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3 550102冶金技术3 5803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 650107人民武装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学金2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月150元、3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学生平安医疗保险,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区、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各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到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六、获奖说明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2007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否则,顺序调用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安排专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①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转入相近专业学习。②根据考生分数,按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为3分(在第一至第四专业志愿实行)。各专业录取时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6.联系电话、网址: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网址:http://www.ustl.edu.cn。辽宁科技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咨询电话:0412-2518000。7.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录取办法:艺术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河南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0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3分。艺术类表演(声乐)、表演(曲艺)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省的表演(声乐)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课成绩占2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录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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